广州一医疗公司投资100万元未盈利,要求合作方退钱,判了
2023-08-18 05:23:1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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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赵青 实习生钟宇森 通讯员成宇珑8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及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一宗案例中,两家医疗公司签约合作开展项目却未能盈利,其中A健康管理公司认为合同无效,要求B医疗门诊部公司退还其实际投资100万元,法院怎么判?

A健康管理公司与B医疗门诊部公司成立C公司合作开展医疗项目,签订《合作启动备忘录》,约定B医疗门诊部公司负责医疗行为的具体实施和质控管理,新公司负责拓展市场及开发客户,双方按比例承担项目投资费用。

A健康管理公司实际投入100万元。受疫情影响,合作项目开展后未能盈利。A健康管理公司以《合作启动备忘录》无效为由,主张B医疗门诊部公司退还全部投资款。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两公司的合作模式中,由B医疗门诊部公司负责医疗行为的具体实施和质控管理,C公司仅负责拓展市场及开发客户,所承租的场地为办公场地,非诊疗场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向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发函调查两公司的合作模式是否符合行政监管要求,该局回函认为两公司合作模式不构成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以及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

法院据此认为《合作启动备忘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广州中院二审审理后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A健康管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本案中,法院能动司法,对专业问题主动征求监管部门意见,准确把握公权力介入民商事活动的界限,避免机械司法破坏市场交易稳定,依法保护新型产业合作模式,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新事物包容谦抑的司法态度,有利于鼓励和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为市场主体积极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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