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滚动:关于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公示
2026-10-09 11:21:22 来源: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简本)予以公示。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资料图片)

海域使用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1

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

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如对项目用海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我厅(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25-86590402(兼传真,仅限于海域使用事项)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206室

附件: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简本).pdf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08日

关键词: LNG储罐 中石油 液化天然气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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