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新模式提升审判质效
2023-08-18 22:40:01 来源: 中新网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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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新闻8月18日电(刘玉鑫)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为深化诉源治理,在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首创“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新模式,有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审判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明确诉前鉴定方向,合理预判调解、裁判空间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制定《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前开展鉴定工作的指引》,将诉前鉴定由“诉中”移到“诉前”。由专业诉前鉴定调解小组,针对侵权类案件、机动车交通事责任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其他民事纠纷,因涉及赔偿金额分歧问题等无法达成调解方案,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理清调解和诉讼空间,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努力让纠纷止于诉前

由牡丹江市专业调解中心驻院调解员与确定的案件主审法官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在诉前联调阶段,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争议焦点,在有明确鉴定意见的情况下,厘清事实,加快矛盾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意向,缓和双方矛盾,努力让纠纷止于诉前,推动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

推动诉调有效对接,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快速启动诉前司法鉴定程序,及时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工作与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工作流程无缝衔接。在诉前联调阶段引入司法鉴定程序,明确相关案件事实,在有明确鉴定意见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对于案件事实及自身是否处于诉讼证据的优势地位都有更清晰的认识,可以根据鉴定意见明确诉讼标的,使诉讼请求更加明确具体、争议焦点更加清晰,调解不成的,诉讼中可直接采用诉前鉴定意见,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极大提高审判质效。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是践行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诉源治理的一次生动实践,更是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探索。2023年以来,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开展诉前委托鉴定71件,委派调解案件496件,调解成功157件。西安区法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做法,荣获全国法院“十大最具品质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荣誉称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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