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旺季莫让“价格刺客”刺伤消费信心
2023-08-20 17:13:05 来源: 腾讯网

近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旅游旺季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公告:旅游旺季,各酒店、餐饮、交通运输、旅游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示的费用,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该公告还依法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同时,还要求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经营活动的酒店、宾馆等相关经营者,应当在线上页面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商品价格及服务内容。线上线下价格一致,线上价格不得高于实体门店公示价格。若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资料图)

旅游旺季,旅游资源普遍供不应求,在合理价格区间内适当浮动且明码标价,本身符合市场规律。而透过公告也不难发现,明令禁止的并非市场调节下的价格涨落,而是那些动辄哄抬市价,甚至通过虚假优惠、误导标示等方式引诱下单的不法行为。

持续复苏的旅游市场,对所有人都是一个积极信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仅是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商家做生意的应有之义,期待各方都能呵护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机遇,这份发展红利也会让更多人长久受益。

内蒙古台特约评论员、内蒙古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军虎认为,规范旅游市场价格,是旅游城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监管部门要创新旅游业市场评级和监管机制,对哄抬价格等一切行业乱象零容忍。从事旅游业的各方主体,也要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努力提升服务品质,这样才能让旅游旺季的好评不断档,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李军虎:今年暑期,我国旅游行业强势复苏和快速发展,旅游旺季的特征更加鲜明,可谓游客盈门,一片欣欣向荣,令人十分欣喜和振奋。然而,每当假期旅游旺季来临,一些酒店、餐饮、旅行社等旅游行业从业者就会借机涨价、哄抬价格,制造各种旅游“消费刺客”现象。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此类问题一定会给旅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的危害:一是严重影响旅游行业及其从业者的声誉和形象,属于典型的“竭泽而渔”行为,扰乱了旅游行业的市场秩序,甚至会殃及一个地区的良好形象;二是严重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各项现实权益,不仅使其经济利益受损,而且给消费者的心理和精神方面增加不悦感和负担;三是这些不诚信经营的行为会加剧社会矛盾,败坏社会风气,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呼和浩特市作为全国比较知名的旅游城市,近日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旅游旺季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公告,该公告问题意识强、整治和规范的内容全面,措施具体、依法、有效。这必将会对维护呼和浩特市旅游城市形象,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旅游消费愉悦感,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就业和市场繁荣等发挥积极作用。

当然,我们还需要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为切入点,努力抓住当前旅游旺季良好的市场机遇,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大力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政府要树立服务意识和机遇意识,科学规划旅游事业,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严把服务质量关,全面提升旅游承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知名旅游城市和旅游地区形象。同时,要创新旅游业市场评级和监管机制,对哄抬价格等一切行业乱象零容忍,还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信息技术对其进行预警监管和定期曝光。

旅游业各方市场主体,要加强行业自律,要始终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提升服务品质,让旅游旺季的好评不断档,从而实现长远发展。旅游消费者也要自觉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参与到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中来。

记者:武   婧、孙雪梅

编辑:冯佳妮

审核:赵   婧

监制:山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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