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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章润:让法学语言“中国化”
2019-08-20 16:52:16 来源: 新京报

知名学者,1962年生于安徽庐江县。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世界华人法哲学协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和政治哲学、宪政、儒家人文主义的法律义理等。主持《历史法学》集刊,主编《汉语法学文丛》。著有《说法·活法·立法》、《法学家的智慧》、《现代中国的国家理性》、《国家理性与优良政体》,以及散文集《六事集》、《坐待天明》等,2014年12月出版《汉语法学论纲》。

结束在上海的学术研讨,许章润3月16日飞回北京。次日上午,他应约接受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

沪上研讨,是为纪念新文化运动百年而召开,许章润作为法学界唯一的代表参会。“1915年开始新文化运动,我们法学界1902年就已开始,且直接跳过思想启蒙阶段,把西方的制度果实拿来作为中国法制的起点。所以,不妨说,法学界走在新文化运动的前头。”会议现场,许章润调侃道。不过,事实证明,没有思想启蒙,即便制度已经嫁接,亦得不到落实。

许章润认为,这一波中国社会历史大转型已到收尾阶段,“某种意义上,启蒙进行得差不多了,主流价值观念早已发生极大变化”,时至今日,需要借此“实现社会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肉身化”。

肩负中国法学本土化使命

2003年,在数场演讲中,许章润提出“汉语法学”的概念,并发表了一篇题为“汉语法学”的短文。积十年之功,2014年12月,《汉语法学论纲》出版面世。在许章润看来,时代流变并没有影响研究方向,反而提供了现实佐证。

“和我想的一模一样。现在,中国法律人越来越意识到,晚近接引的法学理论若要落地生根,必须本土化。”许章润认为,这十多年,法律人的理论主体意识逐渐觉醒,而在理论层面来加以总结、阐述——许章润称之为“时代使命”,他乐于肩负。

“在其他媒体的采访中,我看你流露出一种舍我其谁的心态?”记者问。

“是啊,总得做事。”许章润说。担负这一使命,需要深入研究英美法学、大陆法学等,进而反观中国法学,且要了解世界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另外要对中国的古典文明包括儒学有所钻研。三者叠加,他觉得这些条件自己“庶几乎具备”——“我不是最佳人选,但挺合适”。

这种豪情只是偶尔流露。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办公室墙上,一幅朋友送来的书法写着“汉语法学之父”,后面两个字,许章润用书桌遮掩了起来。

并非要与西方法学接轨

今年1月30日,“2014十大法治图书”评选出炉,《汉语法学论纲》位列榜首。至于这本书,获奖图书评委会认为,对汉语法学的梳理,是迈往“法学世界杯”的第一步,并写道:“他(指许章润)在深入挖掘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明背后的价值思想脉络,并寻找其与现代法学的转轨对接途径……”

“跟哪个现代法学接轨啊?”采访时,许章润疑惑起来。他觉得,这一说法“牛头不对马嘴”,“至少我没有这个用意”——“汉语法学本身就是现代法学,是现代中国的法律文明,所以不存在跟谁接轨的问题。”

转轨对接的说法,反映出中国法学界的西方中心视角,但实际上,之所以写作《汉语法学论纲》,许章润正希望打破“西方中心视角”,解决中国法学本土化的问题。发表获奖感言时,他坦言此书并非应对西方挑战的“激烈之作”。新书开篇,他同样强调,“秉持中国身份和中国文明立场”,立足当下,“发掘理述中国文明的法律智慧”。

■ 对话许章润

谈“法学世界杯”

穿自己的球衣,打不打得赢,先上场

新京报:在“2014十大法治图书”榜单上,你的新书上榜,有人评介时提出一个有意思的说法“法学世界杯”。

许章润:对。这是在世界法学格局中立论,除了汉语法学,晚近以还,世界法学家族中主要包括英语法学、德语法学、法语法学、西班牙语法学、阿拉伯语法学。俄罗斯比较悲催,斯拉夫系统原来自成体系,但是后来分崩离析,除了俄罗斯之外,在其他地方没有什么影响,此前的加盟共和国纷纷采用英美法系或大陆法系。

在世界法律文明的大格局中,我们十三亿中国人的法律精神世界应该具有什么样的主体性?从这个角度讲,“法学世界杯”是一个形象的说法。但是,我不喜欢这个词,为什么?各自发展,服务自家的生活世界,谈不上竞争或较量。

新京报:但这个词也侧面表达了一个事实:“汉语法学”给人的印象是处于弱势。

许章润:确实是这样。因为一百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模仿、引入,现在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但是没有自己的东西,所以有欧美人说,你们的法学不过是我们的一个分支而已。

新京报:按照“法学世界杯”的说法,在你看来,汉语法学“入场”了吗?

许章润:早已入场,用自己的球员,但是,穿着别人的球衣。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蔡枢衡就讲过,中国没有自己的法学,在中国只有西方法学——他很痛恨这一点。但是,与此同时,从上世纪20年代起,中国人开始着手探索,杨鸿烈、陈顾远等都在理述中华法系,他们意识到这个问题,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表述。到我们这个时候,开始明确表述——用自己的球员,穿自己的球衣,打不打得赢,先上场。

过去我们一直穿着别人的球衣,反映在教科书上,比如讲到“法律行为”,都是写英美法系是怎么认为的,大陆法系是怎么认为的,日本是怎么认为的,甚至说到台湾学者,最后才说到自己的看法。这是什么意思?就是怎么学习、消化别人的东西,其实并没有自己的主体理论。

当然,另一方面,法律文明和其他文明一样,一旦某一方走在时代的前列,有一个向全球传播的问题。过去中华法系,传播到日本、韩国和东南亚诸国,成为了这些国家自己的东西,那么,现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传播到东亚,从源头来说,这是别人的,但是如果扎下根的话,就是我们的——至于如何和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勾连起来,和我们血脉相连,那就得费一番工夫——汉语法学的功夫。

关键词: 许章润 法学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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